详细解释
基本词义
◎ 妾
〈名〉
(1) (会意。从辛,从女。甲骨文字形上面是“ň”(
)字,即古代刑刀,表示有罪,受刑。下面是“女”字。合而表示有罪的女子。本义:女奴)(2) 同本义 [woman slave]
妾,有罪女子给事者。——《说文》
八月臣妾。——《周礼·太宰》
纳女工妾三十人。——《国语·晋语》
臣妾逋逃。——《书·费誓》
(3) 妻子之外另娶的女人 [concubine]
《春秋传》曰:“女为人妾,妾不娉也。”——《说文》
梁嬴孕卜曰:将生一男一女。男为人臣,女为人妾。故名,男曰圉,女曰妾。——《左传·僖公十七年》
得妾以其子。——《易·鼎》
兑为妾。——《易·说卦传》
聘则为妻,奔则为妾。——《礼记·内则》
有妻有妾。——《礼记·曲礼》
毋以妾为妻。——《谷梁传》
复问其妾。——《战国策·齐策》
妾得无随乎。——汉· 刘向《列女传》
遂宠妾媵。清· 周容《芋老人传》
(4) 又如:妾媵(随嫁的人;泛指妾);妻妾(妻与妾);妾妃(姬妾);妾侍(姬妾侍女之辈);妾妇(小妻;侧室)
词性变化
◎ 妾
〈代〉
(1) 旧时妇女自称的谦词 [I]
妾不堪驱使,徒留无所施。——古乐府《孔雀东南飞》
妾事其父。——汉· 刘向《列女传》
妾闻志士不饮盗泉之水。——《后汉书·列女传》
必以告妾。——清· 林觉民《与妻书》
妾愿随君行》
(2) 又如:妾人(女子谦卑的自称);妾身(旧时女子谦称)
康熙字典
妾【丑集下】【女部】 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5画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七接切,音踥。接也。得接于君子者也。《禮·曲禮》買妾,不知其姓,則卜之。《前漢·五行志》處妾遇之而孕。《註》處妾,童女也。
又國名。《山海經》雨師妾在其北。《楊愼曰》雨師妾如姮娥織女之類,非。下文元股國在雨師妾北,可證。
又姓。漢妾胥,妾志,見《印藪》。《說文》从䇂从女。䇂音愆。
说文解字
说文解字
妾【卷三】【䇂部】
有辠女子,給事之得接於君者。从䇂从女。《春秋》云:“女爲人妾。”妾,不娉也。七接切文三重一
说文解字注
(妾)有辠女子給事之得接於君者。十二字一句。妾接曡韵。有罪女子給事若周禮女酒女漿女籩女醢女醯女監女幂女祝女史內司服女御縫人女御女工女春抌女饎女稾各若干人、各有奚若干人是也。鄭注女酒、女奴曉酒者。古者從坐男女入縣官爲奴。其少才知以爲奚。今之侍史官婢或曰奚宦女。云得接於君者、如內司服縫人皆有女御。鄭云有女御者以衣服進。或當於王。廣其禮使無色過。是也。奚、女部作㜎。从䇂女。䇂女者、有罪之女也。七接切。八部。春秋傳云。女爲人妾。傳字今補。左傳僖十七年。卜招父曰。男爲人臣。女爲人妾。越王句踐亦云。身請爲臣。妻請爲妾。妾、逗。不娉也。此釋左傳妾字之義。别於上文有罪女子之得接者也。內則曰。聘則爲妻。奔則爲妾。不必有罪。故云爾。此與釋尚書?席、曰圛一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