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官名。
⒈ 官名。 唐 元和 十四年,平 淄青 节度留后 李师道,分其地为三镇,以 杨於陵 充 淄 青 十二州宣慰使。此是临时性差遣,不为常制,见《旧唐书·杨於陵传》。 元 代为宣慰使司长官。至 明 清 时不设于内地,而专设于西南少数民族地区,为土司世袭之官。参见“宣慰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