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谓取用类似事物以说明本体。犹比喻。
引《汉书·刑法志》:“《洪范》曰:‘天子作民父母,为天下王。’圣人取类以正名,而谓君为父母,明仁爱德让,王道之本也。”
1.oSGi提供了一种简单的手段以全局方式钩取类的装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