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旧时政府机关中管记录、缮写的小吏。
例郡录事骇之。——明·高启《书博鸡者事》
英copyist; an office clerk;
⒈ 职官名。旧时各官署缮写文件的官员。
⒉ 唐代科举考试,同年及第者聚会,便请一人为录事,主持宴席间的应酬事务。最初由状元担任,后多改以妓女充任。
1.言语既然能显示个人身份,信用也是邦国珍贵的宝玉,文坛中的人应该想到记录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