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出拘票传讯。
⒈ 出拘票传讯。参见“拘票”。
引清 蒲松龄 《聊斋志异·陈锡九》:“锡九 又诉翁壻反面之由,太守大怒,立刻拘提。”清 黄六鸿 《福惠全书·刑名·招状式》:“当蒙拘提到官,当堂研审,録取口供。”
⒈ 法律上指法院用强制力,使被告在一定期间内,至一定之场所。
德语abführen (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