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古称酒席上的主人。
引《礼记·少仪》:“凡饮酒,为献主者,执烛抱燋,客作而辞,然后以授人。”孔颖达 疏:“献主,主人也。谓为饮酒主人法也。凡饮酒,主人自献宾;若尊卑不敌,则使宰夫为主人以献宾,故为献主也。”《礼记·燕义》:“设宾主,饮酒之礼也。使宰夫为献主,臣莫敢与君亢礼也。”
1.法律方面的文献主要集中在研究融资租赁与传统租赁的区别,研究融资租赁当事人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