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经】三年春王正月,郊牛之口伤,改卜牛。牛死,乃不郊。犹三望。葬匡王。楚子伐陆浑之戎。夏,楚人侵郑。秋,赤狄侵齐。宋师围曹。冬十月丙戌。郑伯兰卒。葬郑穆公。
【传】三年春,不郊而望,皆非礼也。望,郊之属也。不郊亦无望,可也。
晋侯伐郑,及郔。郑及晋平,士会入盟。
楚子伐陆浑之戎,遂至于洛,观兵于周疆。定王使王孙满劳楚子。楚子问鼎之大小轻重焉。对曰:「在德不在鼎。昔夏之方有德也,远方图物,贡金九牧,铸鼎象物,百物而为之备,使民知神、奸。故民入川泽山林,不逢不若。螭魅罔两,莫能逢之,用能协于上下以承天休。桀有昏德,鼎迁于商,载祀六百。商纣暴虐,鼎迁于周。德之休明,虽小,重也。其建回昏乱,虽大,轻也。天祚明德,有所底止。成王定鼎于郏鄏,卜世三十,卜年七百,天所命也。周德虽衰,天命未改,鼎之轻重,未可问也。」
夏,楚人侵郑,郑即晋故也。
宋文公即位三年,杀母弟须及昭公子。武氏之谋也,使戴、桓之族攻武氏于司马子伯之馆。尽逐武、穆之族。武、穆之族以曹师伐宋。秋,宋师围曹,报武氏之乱也。
冬,郑穆公卒。
初,郑文公有贱妾曰燕姞,梦天使与己兰,曰:「余为伯鯈。余,而祖也,以是为而子。以兰有国香,人服媚之如是。」既而文公见之,与之兰而御之。辞曰:「妾不才,幸而有子,将不信,敢征兰乎。」公曰:「诺。」生穆公,名之曰兰。
文公报郑子之妃,曰陈妫,生子华、子臧。子臧得罪而出。诱子华而杀之南里,使盗杀子臧于陈、宋之间。又娶于江,生公子士。朝于楚,楚人鸩之,及叶而死。又娶于苏,生子瑕、子俞弥。俞弥早卒。泄驾恶瑕,文公亦恶之,故不立也。公逐群公子,公子兰奔晋,从晋文公伐郑。石癸曰:「吾闻姬、姞耦,其子孙必蕃。姞,吉人也,后稷之元妃也,今公子兰,姞甥也。天或启之,必将为君,其后必蕃,先纳之可以亢宠。」与孔将锄、侯宣多纳之,盟于大宫而立之。以与晋平。
穆公有疾,曰:「兰死,吾其死乎,吾所以生也。」刈兰而卒。
译文及注释
三年春季,没有举行郊祭却举行望祭,这都不合于礼。望祭,是属于郊祭的一种,不举行郊祭,也不必举行望祭了。晋成公发兵攻打郑国,到达郔地。郑国和晋国讲和,士会到郑国缔结盟约。
楚庄王发兵攻打陆浑的戎人,到达雒水,在周朝的直辖地域陈兵示威。周定王派遣王孙满慰劳楚庄王。楚庄王问起九鼎的大小轻重如何。王孙满回答说:“鼎的大小轻重在于德而不在于鼎本身。从前夏朝正是有德的时候,把远方的东西画成图像,让九州的长官进贡铜器,铸造九鼎并且把图像铸在鼎上,所有物像都具备在上面了,让百姓知道神物和怪物。所以百姓进入川泽山林,就不会碰上不利于自己的东西。螭魅魍魉这些鬼怪都不会遇上,因而能够使上下和谐,以承受上天的福佑。夏桀昏乱,把鼎迁到了商朝,前后六百年。商纣暴虐,鼎又迁到了周朝,德行如果美善光明,鼎虽然小,也是重的。如果奸邪昏乱,鼎虽然大,也是轻的。上天赐福给明德的人,是有一定期限的。成王把九鼎固定在郏鄏,占卜的结果是传世三十代,享国七百年,这是上天所命令的。周朝的德行虽然衰微,天命并没有改变。鼎的轻重,是不能询问的。”
夏季,楚国人入侵郑国,这是由于郑国倾向晋国的缘故。
宋文公即位的第三年,杀了同胞弟弟须和昭公的儿子,这是出于武氏的谋划。于是就让戴公、桓公的族人在司马子伯的客馆里攻打武氏,把武公、穆公的族人全部驱赶出国。武公、穆公的族人用曹国的军队攻打宋国。秋季,宋国军队包围曹国,以报复武氏的叛乱。
冬季,郑穆公去世。当初,郑文公有一个贱妾名叫燕姞,梦见天使给她一支兰花,说:“我是伯鯈。我,是你的祖先,把兰作为你的儿子。因为兰花的香味在全国数第一,佩带着它,别人就会像爱它一样地爱你。”不久以后,文公见到燕姞,给她一支兰花而让她侍寝。燕姞告诉文公说:“我的地位低贱,侥幸怀了孩子。如果别人不相信,敢请把兰花用来作为信物。”文公说:“好。”生了穆公,取名叫兰。
郑文公奸淫了郑子的妃子叫做陈妫的,生了子华、子臧。子臧得了罪而离开了郑国。郑文公将子华诱骗到南里并杀死了他,又派坏人把子臧杀死在陈、宋两国之间。又在江国娶妻,生了公子士。公子士到楚国朝见,楚国人给他喝了毒酒,到叶地就死了。又在苏国娶妻,生了子瑕、子俞弥。俞弥早死。泄驾讨厌子瑕,郑文公也讨厌他,所以没有立为太子。郑文公赶走公子们,公子兰逃亡到晋国,跟随晋文公攻打郑国。石癸说:“我听说姬、姞两姓适合于成为配偶,他们的子孙必定蕃衍。姞,就是吉人的意思,是后稷的嫡妻。现在公子兰是姞氏的外甥,上天或许要使他光大,必然会做国君,他的后代必然蕃盛。如果先接纳他为国君,就可以保持他的宠信。”于是石癸就和孔将鉏、侯宣多收纳了公子兰,在大宫里盟誓以后而立了公子兰为国君,以此与晋国讲和。
郑穆公有病,说:“兰花死了,我也许要死了吧!我是靠着它出生的。”割掉了兰花,郑穆公就死了。
参考资料:
1、佚名.360doc.http://www.360doc.com/content/15/0304/20/16892412_45257285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