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原文】
宣帝时,渤海左右郡岁饥,盗起,二千石不能制。上选能治者,丞相、御史举龚遂可用,上以为渤海太守。时遂年七十岁,召见,形貌短小,不副所闻。上心轻之,[边批:年貌俱不可以定人。]问:“息盗何策?”遂对曰:“海濒辽远,不沾圣化,其民困于饥寒而吏不恤,故使陛下赤子盗弄陛下之兵于潢池中耳。今欲使臣胜之耶,将安之也?”上改容曰:“选用贤良,固将安之。”遂曰:“臣闻治乱民如治乱绳,不可急也,臣愿丞相、御史且无拘臣以文法,得一切便宜从事。”上许焉,遣乘传至渤海界。郡闻新太守至,发兵以迎,遂皆遣还,移书敕属县:“悉罢逐捕盗贼吏;诸持锄,钩田器者皆为良民,吏毋得问;持兵者乃为盗贼。”遂单车独行至府。盗贼闻遂教令,即时解散,弃其兵弩而持钩、锄。
[冯述评]
汉制,太守皆专制一郡,生杀在手,而龚遂犹云“愿丞相,御史无拘臣以文法”。况后世十羊九牧,欲冀卓异之政,能乎?
古之良吏,化有事为无事,化大事为小事,蕲于为朝廷安民而已;今则不然,无事弄做有事,小事弄做大事,事生不以为罪,事定反以为功。人心脊脊思乱,谁之过与?